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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監委2008年第32號公告《關于執行GB7000.1-2007標準有關要求的公告》
關于執行GB7000.1-2007標準有關要求的公告
GB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已發布,并將于2009年1月1日實施。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依據《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科聯[2005]1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強制性產品認證執行GB7000.1-2007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申請人可自愿選擇按照GB7000.1-2007(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或者GB7000.1-2002(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2009年1月1日起,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
二、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2010年1月1日前完成新版標準證書轉換工作;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10年4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三、對于以“原電工產品安全認證證書(CCEE證書)轉換為CCC證書”形式獲得CCC認證的產品,如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CCC型式試驗報告,則須按照新版標準進行全項目型式試驗。
四、對于2009年1月1日前已經出廠銷售并且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