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CNCA—13C—072:2006
玩具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
彈射玩具類產品
2006-01-24發布 2006-03-01實施
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目 錄
1 適用產品范圍 1
2 認證模式及獲證條件 1
2.1認證模式 1
2.2獲證條件 1
3 認證基本環節 1
4 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1
4.1認證的申請 1
4.2型式試驗 3
4.3符合性聲明 3
4.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3
4.5獲證后的監督 4
5 認證證書 6
5.1認證證書的有效性 6
5.2 認證證書變更 6
5.3認證范圍的擴大 6
5.4認證證書的暫停、注銷和撤消 6
6.1準許使用的標志樣式 6
6.2 加施方式和位置 7
附件:玩具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8
1 適用產品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通過可貯存和釋放能量的彈射機構發射彈射物的蓄能彈射玩具和由兒童給予的能量發射彈射物的非蓄能彈射玩具的玩具產品。不包括投石器、彈弓、帶有金屬尖頭的飛鏢或標槍、氣壓和氣動汽槍和汽手槍、弓弦的最大松弛長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裝置。
2 認證模式及獲證條件
2.1認證模式
型式試驗 + 符合性聲明 + 獲證后監督
注:符合性聲明指認證委托人、工廠對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及產品的符合性聲明。
2.2獲證條件
1) 產品符合GB 6675《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2)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符合《玩具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的規定。
3) 認證委托人、工廠向認證機構做出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及產品的符合性聲明。
3 認證基本環節
認證的申請
型式試驗
符合性聲明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獲證后的監督
4 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4.1認證的申請
4.1.1認證單元的劃分
同一委托人申請、同一工廠生產且符合下表中單元劃分原則的產品視為同一單元。具體單元劃分原則見下表:
產品類別 | 釋義 | 單元劃分原則 |
彈射玩具 | 通過可貯存和釋放能量的彈射機構發射彈射物的蓄能彈射玩具。由兒童給予的能量發射彈射物的非蓄能彈射玩具。 包括:玩具弓箭、玩具飛鏢、玩具彈射槍等。 | 1.彈射能量形式相同(蓄能式、非蓄能式) 2.外形相似 3.彈射機構型式相同(彈簧式、彈片式、氣壓式) |
4.1.2 申請認證時需提交的認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