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請示問題 | 答復 |
1 | 與蓄能器相連接的同步接收器(Receiver Tank)及連接兩者的管道區(Pipe block)是否需要型式許可? | 管道區不需要型式許可。同步接受器隨蓄能器取證,已取得蓄能器資格的企業可不再另取證。 |
2 | 企業標準是否需要報送全國容標委審查? | 只需索取企業標準,不需要將企業產品標準報送全國容標委審查。 |
3 | 空調器上的儲液器屬于非獨立的承壓部件,是否需要取證? | 空調器上的儲液器是一個單獨的壓力容器,不屬于非獨立的承壓部件殼體,應按194號文規定和22號令要求,取得制造許可。 |
4 | 集團公司下的的兩個分公司均有證書,其中一分公司證書上有兩個工廠地址,現一分公司證書上的第二個工廠整合到二分公司,能否直接在二分公司證書上加入一分公司的第二個工廠地址。 | 劃出的第二個工廠應單獨申請取證,同時注銷一分公司證書上的第二個工廠地址,二分公司原證書不變。 |
5 | 境外持證企業向德國某公司購買有縱向焊縫的壓力容器殼體,問德國某公司是否需要取證? | 德國公司生產縱焊筒體必須持有制造許可證。 |
6 | 境內企業進口壓力管道元件,進口廠家是否需要取證? | 將進口壓力管道元件納入管理,要求對首批進口的壓力管道元件按照我國的規范和標準要求進行型式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
7 | 境外持證企業除了要遵守《容規》第85條外,是否還要遵守第86條及其它規定的要求? | 如按中國標準制造則要100%執行《容規》;如按境外技術規范或標準制造,則執行‘許可條件’第52條至58條要求即可。 |
8 | 境外企業承壓部件分包,如鍋爐鑄件及造紙機上的烘箱等,分包商是否需取證? | 針對鑄件的特殊情況,決定鑄鐵鍋爐和造紙機械烘干設備的鑄件可以外協,但必須由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鑄件廠承擔,即主機裝配廠和外協廠須同時取得制造許可證。 |
9 | 關于設計技術負責人的說明? |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許可與管理規則》第十五條二規定與《關于公布<特種設備設計許可申請書>格式的通知》填寫說明3.1.26規定的設計技術負責人概念一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許可與管理規則》第十五條一規定中的設計單位技術總負責人仍有要求,因為設計單位資格印章中有此要求。 |
10 | 境外企業16Bar壓力容器永久固定地安裝在火車或卡車剎車系統中,是屬于固定式還是移動式壓力容器? | 以25升為限,25升以上(含)屬于固定式容器(D2),但安裝在鐵路機車上的除外。 |
11 | 油田分離或過濾用水處理設備參數為:0.1MPa≤工作壓力<1.6 MPa;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 2.5 MPaL,但盛裝液體水的工作溫度≤80℃。是否要取證? | 因工作溫度≤80℃,在水的標準沸點以下,此類設備不屬于‘壓力容器許可證’取證范圍。不需要取證。 |
12 | 境內企業600t履帶式起重機安裝和檢測問題? | 按照國質檢鍋[2003]174號文規定,起重量大于100t的履帶起重機首次使用前逐臺進行型式試驗,不需安裝單位具備相應資格。型式試驗由總局批準的型式試驗機構承擔,內容按照相應型式試驗細則進行。型式試驗可以與安裝過程中的監督檢驗同時進行. |
13 | 境外出口到中國的壓力容器用于中國南海一作業平臺上,是否需取證? |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條不適用的設備范圍是由于國務院將這部分設備的安全授權其他部門負責。因此制造進口設備應遵循相適應的法律、法規(不是遵循《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按法律、法規的授權到相應的部門辦理,不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辦理。 |
14 | 境外企業儲存罐的管子能否用DOT3AAX標準來取代ASME標準? | 來函中提到的H2儲存罐,屬于固定式壓力容器,應采用固定式壓力容器標準。DOT 3AAX標準是移動式大容積氣瓶標準,該標準不適用于固定式容器。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8條和《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第51條的要求,該境外企業的請示,不能獲得批準。 |
15 | 裝配式公路鋼橋是否屬于起重機械? | 屬于起重機械,如無法確定是哪一類型,可按特殊類型和型式處理。 |
16 | 境外企業采用非中國標準,要征得國家質檢總局BPA同意,如何操作? | 1)必須符合《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第45至50條、52至58條要求;2)由制造企業提供符合規定的對照表;3)對有差異的,提出申明,在體系文件中明確規定保證按中國規定;4)對照表和申明用中文或英文表示。 |
17 | 境外企業純Ti壓力容器最高設計溫度在《容規》與ASME中不一致,按哪個溫度標準? | 采用哪個標準,就采用那個標準下規定的溫度,只要不超過那個標準下的溫度,則不需要評審。 |
18 | 如何進行境外型式試驗? | 1)國內已公布型式試驗機構的產品,應由外商送樣到國內做,不用派人抽樣;2)國內無型式試驗機構的產品,由審查組在國外監督,由國外有相應資格的獨立機構進行,并出具報告;3)已有中國標準的產品,按中國標準做。暫無中國標準的,可按國外標準執行。 |
19 | 境外企業司委托國內企業代理申請型式試驗的申請書填寫如何要求? | 就按申請書的要求格式內容填寫。現明確,境外企業也可直接申請,也可由中國代理機構申請。但境外企業申請時,必須在中國找代理機構。 |
20 | 境內企業原AR1級壓力容器制造升級申請,是否應分別準備A1、A2級產品供審查? | 只提供A1級中高壓容器做受檢產品即可;如未來超過原受理函有效期,可不必重新申請?,F在如準備工作充分,可約請評審機構進行審查。 |
21 | 境外企業鍋爐管件分包方是否需取證? | 鍋爐本體范圍內的承壓管件應由持證方制造。即,鍋爐承壓管件分包方需取我國的鍋爐制造許可證。 |
22 | 營業執照如何確定? | 有營業執照即可。 |
23 | 境外企業是否可以采用英國BS 標準設計并制造鍋爐? | 必須承諾能夠滿足194號文中 第四十五至五十條的要求。不被滿足的,則作為不合格產品對待。這些規定和要求,應在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做出規定。 |
24 | 境內企業境內是否可心采用ASME標準設計、制造、和檢驗壓力容器? | 同意采用,但需滿足制造許可條件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條的要求,并進行監督檢驗。 |
25 | 儲氣筒是容器還是氣瓶? | 符合《容規》第2條規定的按《容規》管理。 |
26 | 境內企業安全閥公稱直徑全部小于25mm,需要取證嗎? | 用于《條例》范圍內的特種設備上(即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需取證;不用于上述設備,不需取證。 |
27 | 常溫液化器是否屬于安全監察范圍? | 常溫液化器無需制造許可。 |
28 | 境外企業問SA240 tp.304材料的許用應力如何選取? | 可按σs/1.5選取許用應力。 |
29 | LPG瓶閥是否可以僅做型式試驗,免除工廠審查? | 對此類車用LPG瓶閥門,同意只對產品進行型式試驗,可不進行境外工廠審查。 |
30 | 境外企業是否可以采用JIS B 標準? | 不論按什么標準生產,都必須滿足《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中第五十二條至五十八條的規定(壓力容器產品質量基本要求)。 |
31 | 2003年以前設計并制造的產品如何適用22號令? | 2004年1月1日前對壓力容器有171號文(原勞動部發),如滿足171號文也可。但必須確認該企業定單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