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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啤酒生產企業申報綠色食品有關規定的通知
各地綠辦(中心):
為切實保證綠色食品啤酒產量質量,研究解決綠色食品啤酒開發的原料問題,我中心于 6月28日-30日組織有關科研院校、省綠辦和生產企業專家在江蘇天目湖召開了“綠色食品啤酒大麥及進口原料質量管理研討會”。根據專家意見并結合綠色食品發展現狀,中心就啤酒申報綠色食品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現通報如下:
• 鑒于生產設備、發芽車間及工藝、生產技術及管理水平是影響啤酒質量的重要因素,對于啤酒年產量小于 5萬噸的企業,暫不受理其申報綠色食品。
• 啤酒企業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其加工所用主要原料大麥和大米必須符合綠色食品標準要求,原則上要求使用綠色食品大麥和大米。
• 如生產實際中必須使用進口大麥,須遵循以下規定:
• 加工所用進口大麥使用量比例小于 30%(指占啤酒大麥使用總量的比例),申報時需提供進口大麥使用比例,具體來源及進口大麥的質檢報告;
• 進口大麥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 30%,需提交進口大麥產地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產地環境質量、種植規程(包括農藥、肥料的使用情況)、倉儲及運輸管理等方面的資料,并由我中心實行進口商品檢驗;
• 進口大麥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 90%,且啤酒年產量在20萬噸(包括20萬噸)以上,要求對進口大麥實行全程質量認證,企業使用的進口大麥必須是經認證的綠色食品大麥。
特此通知,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二 OO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